药品管理法在事业单位考试中属于卫生法规的内容,其在笔试中属于了解的内容,相对来说比较简单易懂,今天由中公教育的讲师给大家讲解一下知识点学习方法讲解:
药品管理法于2001年12月1日开始实施的。重点考查范围为概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医疗机构的药剂管理和药品管理四大部分。
概述部分的立法目的为常考知识点: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用药的合法权益。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考查的内容较为简单了解其部门工作即可;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任务是主管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承担依法实施药品审批和药品质量监督检查所需的药品检验工作。
医疗机构的药剂管理主要了解相关规定,即医疗机构药剂技术工作人员的规定和医疗机构配制制剂的规定。
药品管理章节中分为三大栏,分别是:一般管理、假药管理和劣药管理。其中重点考查的是后两部分,了解假药和劣药的界定极其鉴别。常考的知识点为过期药物销售是界定为假药还是劣药,此部分为同学们常出现疑惑的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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