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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浙江宁波市镇海区卫生健康系统招聘事业人员体检事项的通知

来源:镇海区人民政府
2022-08-03 17: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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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2年宁波市镇海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人员公告》相关规定,现将体检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合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8月5日(周五)上午6:45前;

地点:镇海区尚志中学大门口(镇海区骆驼街道永和西路729号)。

二、体检注意事项

体检对象须空腹,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2寸正面照1张,提供本人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电子版报告或纸质报告原件),提交《考生健康申报表》(附件2),准时参加体检。对超过集合时间未报到的体检人员,视作自动放弃体检处理。

体检对象必须服从带队工作人员和体检医生的安排。体检费用(含复检)由体检对象自理。

具体内容详见体检须知(附件1)。

三、防疫相关事项

1.10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7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体检对象,须主动告知报考单位。

2.体检对象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体检现场组织工作,全程佩戴口罩。“健康码”“行程卡”、核酸检测报告无异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方可参加体检,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无法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仍在管控期的相关人员,不得参加体检。

3.如实填写《考生健康申报表》并履行个人健康证明义务及防疫相关要求事项。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随着疫情的发展变化,如有最新防疫举措以镇海区最新疫情防控政策为准。

咨询电话:0574-89287280(区卫健局)

点击查看>>>

体检须知.doc

考生健康申报表.doc

原标题:关于公布2022年宁波市镇海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人员体检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zh.gov.cn/art/2022/8/3/art_1229054233_40180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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