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资格初审。本次招募由四川天府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事局负责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考生提交《应聘资格审查表》后的1-2个工作日,应及时主动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募全过程,在招募的任一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招募)资格。
4.确定报名
资格初审通过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考生自行更改或删除信息导致报名不成功而无法参加面试的,责任自负。
5.打印准考证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募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募单位。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在原件校验等后续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招募)资格。
6.其他要求
考生应及时通过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准考证》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每位考生原则上只限报一个招募岗位。同时务必勾选“是否同意区域内调剂”,若勾选“是”,则表示岗位在满额的情况下,愿意调配到其他单位;若勾选“否”,表示岗位在满额的情况下不愿意调配,自动放弃选择其他单位的权利;勾选“是否同意岗位调剂”。若勾选“是”,则表示岗位在满额的情况下,愿意调配到报考单位的其他岗位;若勾选“否”,表示岗位在满额的情况下不愿意调配,则自动放弃选择报考单位其他岗位的权利。报名时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完整,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
五、资格复审(原件校验)
(一)原件校验时间:2022年8月9日12:00至17:00。
(二)原件校验地点:四川天府新区南湖小学(四川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南湖路207号)
(三)原件校验时,请遵照成都市疫情防控规定,进入学校请主动亮码、扫码、测温、出示行程卡及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四)现场原件校验需提供材料如下(携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1.《应聘资格审查表》、《准考证》(通过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
3.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科及以上学历需要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已取得医药岗位资质的,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5.离校未就业的省内普通高校2021届医药卫生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提供社保缴费清单;
6.省内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医药卫生类专业2022届毕业生提供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印证材料;
7.户籍在脱贫地区、民族地区的,或脱贫家庭、低保家庭和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须提供相关印证材料。
(五)通过原件校验后,发放面试通知书。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及应试要求参加原件校验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弃权。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和信息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被招募者有不符合招募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招募资格,已签订协议的,予以取消,所产生的后果由被招募者本人承担。
六、考试
(一)面试
本次考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由四川天府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事局组织实施。
面试时间:2022年8月10日(具体以原件校验时发放的《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80分,低于8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招募环节。
面试时,请考生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书、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及《考生防疫情况承诺书》(附件2)参加面试。并遵照成都市疫情防控规定,进入学校请主动亮码、扫码、测温、出示行程卡。
(二)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3个工作日内在四川天府新区官网“人事招考”栏公布。进入体检人员按同一岗位考生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确定。若考生成绩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以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各岗位招募总数不变,未满额招募的岗位,可根据报名及面试考核情况,从其他岗位未录取且在合格线80分及以上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调剂人员。
七、体检
体检由四川天府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事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项目和标准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四川天府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事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该招聘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但必须在合格线80分及以上)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招募人员,拟招募人员名单将通过四川天府新区官网“人事招考”栏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募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招募资格。取消招募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该招聘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但必须在合格线80分及以上)依次等额递补。
九、签订协议
公示结束后,由四川天府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事局统筹安排招募人员的服务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与服务单位签订志愿服务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可按照该招聘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但必须在合格线80分及以上)等额递补。
十、岗前培训
四川天府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事局针对项目人员的专业背景、实践经验等,围绕岗位所学知识、技能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等内容,开展培训,提高项目人员岗位适应能力。
十一、正式上岗
招募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服务单位报到上班。
十二、政策保障
(一)服务期间特遇
1.待遇保障。项目人员服务期间待遇水平参照“一村一大”“农村特设教师岗位计划”“基层卫生机构大学生支医计划”人员待遇水平确定。
2.工龄计算。项目人员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招募单位报到之日起算。到基层单位的,计入基层服务年限。
3.中途退出。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因个人原因提出终止服务协议申请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可安排退出。
(二)就业支持政策
1.报考事业单位加分。在街道及以下(含社区)服务满2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报考事业单位时,笔试总成绩 (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下同)加4分,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笔试总成绩加6分;在其他机构服务满2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报考县级及以下事业单位时,笔试总成绩加4分,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笔试总成绩加6分。按本方案规定享受服务基层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不再享受本项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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