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
1、面试方式:见附件1。
2、面试对象的确定:符合条件的博士全部进入面试(评估),评估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其他职位以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有多名成绩相同者,则一并进入面试。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职数为1:1的比例,则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3、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非评估人员)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原件及笔试准考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4、入围面试名单将在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ysrs.gov.cn/)公布。
六、体检
博士以上学历人员按照评估成绩,根据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其他职位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根据招聘计划数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入围人员,如最后一名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准。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和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2012〕65号)组织实施。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由本人在知道体检结果后3天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就不合格项目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考察和聘用。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邵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邵阳市中心医院、邵阳市中医医院组织,人事(政工)和纪检监察部门参加。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政审考核标准》,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根据拟聘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写出考察意见。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须在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工作调动或解除人事关系的证明,否则不予考察和聘用。考察结果及拟聘名单经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核定后,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在邵阳党建网、市人社局网站对外公布拟聘用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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