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考核:具体地点、内容与方式确定后另行通知。
各批次志愿具体录取时间安排为:
第一志愿:2017年7月8日-2017年7月14日;
第二志愿:2017年7月22日-2017年7月28日。
(四)招收录取:按照公平公正、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志愿顺序、依据招录计划和考试考核结果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我院确认拟录取名单后,将通过互联网或其他适宜方式对拟录取名单向社会公示。根据公示结果向拟录取对象发放录取通知。
(五)补录调剂:招收录取结束后,省毕教办可在招收计划剩余名额内对未被录取且服从调剂的报名人员进行调剂。我院将对被调剂对象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录取。调剂时间:2017年8月7日-2017年8月10日。
四、待遇保障
(一)社会化住院医师与湖南省妇幼保健院签订双方培训协议,在培训期间按医院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制度,人事档案委托省卫生厅人才交流中心管理,其培训期间的生活补助由培训基地负责发放,标准参照医院在职在岗同等资历医师。培训结束后培训对象自主择业。
(二)委培住院医师与委派单位、湖南省妇幼保健院签订三方培训协议,在培训期间原人事(劳动)、工资关系不变,委派单位发放的工资低于培训基地同等条件住院医师工资水平的部分由培训基地负责发放。培训对象培训结束后回原单位工作。
(三)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社会保险和法定节假日休假制度,享受本院职工年终奖、节假日等相关福利。
(四)办理职工诊疗卡,享受职工看病优惠政策;为外地学员提供住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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