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招聘

 
首页 医疗招聘 备考指导

卫生公共基础知识题库:订立保险合同的说明和告知义务-商法

来源:
2016-11-03 11:10:33
0
A+
 全国卫生人才招聘公共基础知识每日一练医学专业知识每日一练

中公卫生整理卫生公共基础知识题库关于商法之订立保险合同的说明和告知义务,希望对您备考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有所帮助!

保险合同是诚信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中,须履行相应的说明和告知义务。这实际上是保险合同当事人的一种先合同义务。

1.保险人的说明义务。保险人方面,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说明义务是诚实信用原则的具体体现。由于保险合同条款由保险人事先拟定,投保人没有机会参与合同条款的拟定和协商,加之保险合同条款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投保人不容易了解其真实含义,容易对保险条款发生误解,所以有必要要求保险人对保险合同条款加以说明。对于保险合同中规定的保险人责任免除的条款,如果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未向投保人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2.投保人的告知义务。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将与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事实如实地告知保险人。这同样是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如果投保人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将会发生以下法律后果:其一,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词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其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其三,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更多卫生公共基础知识题库,请关注中公卫生公共基础知识!

微信微信
朋友圈朋友圈
微博微博
上一篇:卫生公共基础知识题库:荣誉权的概念-民法
下一篇:2024吉林大学第二医院合同制护士考核事宜通知(三)

猜你喜欢

热门课程

精品试听课预约

姓名
手机
验证码
获取
立即试听课程试听
点击右上角

微信好友

朋友圈

医考题APP

APP

医考小程序

小程序

备考交流群

备考交流

机考系统

机考系统

Copyright©1999- 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