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的权利是医疗事业单位考试中重点考察内容,中公卫生人才招聘考试网帮助大家梳理相关内容,以便大家更好地复习和记忆。
医师的权利
(1)诊治病人的疾病权
诊治病人的疾病权是法律所赋予的,是医师较基本的权利之一。这一权利必须经过正规的学习和训练,国家有关部门考核认定合格后才能获得。
(2)宣告病人死亡权
病人的死亡是一个生理学过程,目前对死亡的判断尚有不同意见,但是医师必须按照中国认定的死亡标准做出死亡判断。
(3)对病人的隔离权
医师有权对某些传染病病人和发作期的精神病病人等实行隔离治疗。这是由于这些病人常会对他人造成疾病的传染或伤害,影响他人的生活。
(4)医师的干涉权
是指在特定的情况下,限制病人自主权利以达到对病人应责任的目的,一般又称为医师的特殊权,例如对精神病病人和自杀未遂等病人进行干涉治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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