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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要求,请拟合格考生(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以下材料并于2018年2月12日前交至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拉萨市八一北路,西藏人力资源市场综合服务楼4楼406办公室,电话:0891-6845920),进行考后资格复核。请考生高度重视,本着对自己负责的态度,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核,若逾期未交复核材料的或未通过资格复核的拟合格考生,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取消考试成绩或取消证书发放。
需提供的材料具体如下:
1、下载《合格人员登记表》,请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合格人员登记表》;
2、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的 原件及复印件;
3、提供学信网《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和《验证报告》;注意: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下载。
4、所在工作单位开具工作经历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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