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红河考区将于2022年11月5日-6日进行。现将考试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地点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11月5日
上午9:00-11:30 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14:00-16:30 药学专业知识(二);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1月6日
上午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14:00-16:30 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二)考试地点
此次考试考点设置在红河州卫生护理学校和蒙自职业教育中心。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笔试有关要求
(一)应试人员必须带齐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务必于考试开始前60分钟起出示本人“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和本人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电子均可),经工作人员查验并进行体温测量后有序进入考点;考试开始前45分钟起进入考场,对号入座。两证不全或不一致者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考试开始2个小时内不得提前交卷、离场;考试2小时后离场的,须经监考人员认可,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二)应试人员只能携带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三)除规定文具、准考证、身份证外,严禁将各类手表和各种电子、通信、存储设备(如各类手机、电子手环等)以及资料等物品带入考场。
(四)试卷均有塑封,应试人员有权利和义务在监考人员拆封前查验试卷密封状况并签字。
(五)严禁擅自使用、更换他人的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
(六)不能在规定开考时间前答题,不能在考试时间结束后继续答题。
(七)应试人员须仔细阅读试卷及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按要求作答。除规定填写内容外,不得在答题卡及准考证正反面上做任何标记。
(八)监考人员发出离场指令后,应试人员方可离开考场。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严禁损毁试卷、答题卡。
(九)应试人员必须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严禁扰乱考场秩序。
特别提示:1.本规则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31号令制定,违反本规则将按31号令规定处理。请应试人员诚信参考,杜绝违纪、违规、违法行为。2.答题情况将进行雷同鉴定,鉴定为答卷雷同的,双方均取消考试成绩,应试人员有义务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信息,防止被他人抄袭。3.2015年11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九)正式施行,请各位应试人员诚信参考,远离违纪行为。4.严禁任何人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将试题内容进行抄录、复制、传播。
四、疫情防控要求
疫情防控实行属地化管理,应试人员除知悉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s://hrss.yn.gov.cn/ynrsksw)发布的《云南省2022年下半年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和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10月26日发布的《红河州疫情防控健康风险提示》,严格遵守旅居地和考试所在地相关防疫要求,积极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主动出示“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本人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配合做好体温监测,准时进入考场,安全、有序参考(“云南健康码”或“通讯大数据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或不能按规定出示本人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进入考点)。近期旅居地与考点所在地不一致的考生,进入考点应提前掌握并严格遵守考点所在地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出行参考提醒
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路线。考试当天务必至少提前1小时抵达考试地点。考点学校不提供停车位置,请妥善安排出行方式,尽可能选择公共交通公共出行参考。
各位报考者请仔细阅读以上事项,科学备考、顺利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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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1日
原标题: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红河考区重要提示
文章来源:https://www.hhzrc.cn/Article/Index/Index/show/id/1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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