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8月中旬对报名资格进行了复审,省厅复审意见附件。
根据省厅要求,本次复审退回人员需要进一步核实是否在药学岗位:
1、对于已取得其他非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如“医、护、技”岗位的高、中、初级职称,说明其长期从事非药学岗位工作,请实事求是核对自己的岗位,对于不在药学岗位的工作人员一律清退,若提供虚假信息将追究个人责任。的确在单位药房从事药学岗位工作的由本单位人事处重新提供岗位证明,表格样式见附件。
2、对于提示“同单位报名人数过多”的考生,需要核补与报名单位一致的社明(在单位参保地区的社保中心开具,并由社保部门盖章),如果与报名单位不符,一律清退。
3、其他情况请按照省厅复审问题原因及处理意见进行核补或清退。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1部门《关于联合开展全省职业资格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回头看”工作的通知》,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将对行业内“挂证”集中整治,对于不在药学岗位的“挂证”人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请需要核补材料的考生按照各自情况根据省意见要求携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岗位证明(按附件表格样式)等材料,于8月23日(本周四)中午11点以前到徐州新城区行政中心东区综合楼A225(市职称办)办理核补,本通知同时通过短信平台联系到个人,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联系或未按时核补材料的视为同意清退处理,清退后相关费用将在考试后一个月退到原缴费银行卡上,请广大考生相互转告。
原标题:关于公布2018年度执业药师报名资格江苏省复审未通过人员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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