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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山东省关于2017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随着山东省执业药师考试报名的推进,山东省各个地方也开始出台关于现场审核方面的要求,下面我们就先来看看山东省滨州市《滨州关于201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里面的相关规定:
应试人员资格审核时提供的材料应包括: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审核盖章后的《201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02年(含2002年)以后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中专及2002年以前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需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4. 免试人员需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聘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统一格式的相关工作年限证明1份(格式见附件1);
6.应试人员本人在滨州缴费的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或由我市各级社保部门出据并加盖公章的社保缴费证明(要有具体的缴费起止时间和工作单位并加盖社保部门公章,工作单位必须和所填报的工作单位一致)。
从这里来看,山东省滨州市2017年执业药师考试现场审核的时候还是需要社明的。希望山东省的各位考生在报名时准备好相关材料,避免现场审核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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