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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痛药:药理作用和临床评价

来源:中公医考网
2018-03-28 11:5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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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考试:镇痛药:药理作用和临床评价是《药学专业知识二》重要考试内容,小编整理如下:

根据止痛强度:

1.弱阿片类药:可待因、双氢可待因——用于轻、中度疼痛和癌性疼痛;

2.强阿片类药:吗啡、哌替啶、芬太尼——用于全身麻醉的诱导和维持、术后止痛,以及中到重度癌性疼痛、慢性疼痛。

一、药理作用与临床评价

(一)作用特点

镇痛机制——

通过作用于中枢神经组织内的阿片受体,选择性地抑制某些兴奋性神经的冲动传递,解除疼痛感受。

【补充】吗啡——激动阿片受体

——减少P物质释放——阻断痛觉冲动传导——中枢镇痛。

阿片类受体——

(1)μ受体:

①μ1——中枢镇痛、欣快感、依赖性;

②μ2——呼吸抑制、胃肠道运动抑制、心动过缓和恶心呕吐。

(2)κ受体——镇痛、镇静、轻度呼吸抑制;

(3)δ受体——镇痛,血压下降、缩瞳、欣快感。

其他作用:

1.止泻——通过局部与中枢作用,改变肠道蠕动功能;

2.镇咳——直接抑制延髓和脑桥的咳嗽反射中枢。

(二)典型不良反应

1.常见:呼吸抑制、支气管痉挛;

2.身体和精神依赖性;对于晚期中、重度癌痛患者,如治疗适当,少见耐受性或依赖性。

3.少见:瞳孔缩小、黄视。

4.抗利尿作用——吗啡较为明显。

(三)禁忌证

1.支气管哮喘、肺源性心脏病、前列腺肥大、排尿困难、麻痹性肠梗阻——禁用吗啡。

2.多痰——禁用可待因。

3.支气管哮喘、呼吸抑制、呼吸道梗阻及重症肌无力患者——禁用芬太尼。

4.室上性心动过速、颅脑损伤、颅内占位性病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严重肺功能不全——禁用哌替啶。

哌替啶——不可广泛用于晚期癌性疼痛。

为什么?

——在体内可转变为毒性代谢产物去甲哌替啶,产生神经系统毒性:震颤、抽搐、癫痫大发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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