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执业药师考试时间已经确定(10月15、16日),相信考生朋友们已经开始准备复习了吧,中公医考网小编在这里为大家搜集整理了执业药师药学综合知识技能相关复习资料,希望对大家备考有所帮助。
二、处方调剂操作规程:
处方调配的一般程序:
处方审核→药品调配→发药及用药交代与指导
(一)处方审核()
1. 审核资质
2、审核内容
3. 审核用药适宜性
1. 审核资质
执业药师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处方审核、评估、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未取得相应资格者应在药师指导下从事处方调配工作。
2、审核内容(常考点)
3. 审核用药适宜性(7方面)
(1)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2)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3)剂量、用法和疗程的正确性;
(4)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
(5)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6)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7)其他用药不适宜情况。
1. 药师经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当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
2. 药师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应当拒绝调剂,及时告知处方医师,并应当记录,按照有关规定报告。
3.处方经药师审核后方可调配;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
四查十对(常考)
1、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
2、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
3、查配伍禁忌,对药品形状、用法用量
4、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三)发药及用药交代与指导(轮换考点)
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包装;向患者交付药品时,按照处方用法或者药品说明书,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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