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药一》考点:药品不良反应12-15
发药
发药时呼患者姓名,核对无误后方可发给,同时详细交待服用法及注意事项,例如(不得内服)、“用时摇匀”等,有些镇静、安定药服后不得驾驶车辆等;由于食物与药物亦可产生相互作用,亦须说明。总之对病人的询问要耐心解答。
科室领取的药品经查对无误后,按病区、科、室分别放于固定处;护士取药时应当面点清并签安,如为新药或为特殊用法也要向护士交待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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