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复议和诉讼不受理的情形★★★
分类 |
具体情形 |
不可申请复议 |
(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 (2)对民事纠纷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行为 |
人民法院不受理的诉讼情形 |
(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2)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3)行政机关对其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5)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 (6)行政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 (7)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 (8)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 (9)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 |
类别 |
一语中的 |
不可申请复议 |
行政处分或人事处理,民事纠纷 |
不受理的诉讼 |
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奖惩和任免,最终裁决,仲裁行为,不具有强制力的行为等 |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不属于可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形是(A型题)
A.对行政机关作出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行为不服的
B.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暂扣许可证的行政行为不服的
C.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不服的
D.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的行政行为不服的
1.【答案】C。解析:本题主要考查不可行政复议的范围。不可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包括:(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2)对民事纠纷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行为。
2.下列情形中,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A型题)
A.乙对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作出的不同意开办药品生产企业的决定不服提起诉讼
B.甲认为《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中部分条款内容不合理,影响企业发展,对此不服提起诉讼
C.丙对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作出的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提起诉讼
D.丁对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查封、扣押其药品的行为不服提起诉讼
2.【答案】B。解析:本题主要考查诉讼不受理的行为。人民法院不受理的行政诉讼范围:(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2)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3)行政机关对其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5)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6)行政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7)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8)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9)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本题中的B选项属于第二条的规定,所以不予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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