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小伙伴在报名前夕,问小编关于考试成绩有效周期的问题,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详细讲解一下,关于我们执业药师成绩有效周期的问题吧!
条例规定:
根据《执业药师考试资格实施办法》中有提到:
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参加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条例解释:
我们从字面上就可以理解,执业药师考试连续两年内把四科考过就可以领书。
但还有一种情况:2016年参加执业药师,四科都没过,2017年参加考试,只通过了三科。就有同学会想着2018年是不是要重新报考四科?
答案是2018年执业药师报名报2017年没有通过的一科即可!
也就是不管你考了多少年,上一年的合格科目成绩都保留。
总结:
也就是说应试人员于当年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有两个科目的考试成绩合格;第二年须参加另外两个科目的考试,若成绩合格则视为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若其中有一个科目考试成绩不合格,则第三年只承认第二年考试中合格科目的成绩,另外三个科目须重新参加考试,如此滚动。
参加部分免试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详细的举个例子:
2017年报四科,分别为A,B,C,D,通过A和B,2018年只要考C和D,全通过,就能拿到证书,如果只通过C的话,2019年必须通过A,B和D才能拿到证书,2019年C就不用考试了,C的成绩还有用,但是2017年A和B的成绩作废了,需要重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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