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配】
1、目的:明确调配岗位职责,处方药销售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2、适用范围:适用于调配岗位。
3、责任人:调配员
4、内容:
4.1调配员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并经专业岗位培训学习,考试合格并取得上岗证书后方可上岗;中药饮片调配员具有中药学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备中药调剂员资格。
4.2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4.3 严格按照公司《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对制度》进行处方调配操作。
4.4处方药或中药饮片调配前须经驻店药师或处方审核员审核后方可调配。
4.5保持操作柜台、计量器具、包装袋、包装纸、临方炮制的场所、设备、容器、工具等清洁卫生。
4.6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处方所写内容模糊不清,难以鉴别有疑问或已被涂改的;药味重复,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不得调配,并及时向处方审核人员反映。
4.7调配处方时,按处方逐方、逐味依次操作,数量准确。
4.8中药处方调配时按处方内容依次进行,必须按等量递减法每味药每剂分戥称,以计量准确。凡需特殊处理的饮片按规定处理,需另包的饮片在小包上注明煎法、服用方法。
4.9处方调配完毕,自查药品实物与处方、小票三者一致后,并通知处方审核人员进行复核,处方调配人与复核人不得为同一人。
4.10发药时认真核对患者姓名、取药牌号、药剂贴数,同时向顾客说明需要特殊处理药物,以及用法用量、煎煮方法,禁忌和注意事项等。
4.11做好处方药销售记录表,处方或者其复印件保存五年备查。
4.12对调配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上报质量负责人处理。
【营业员】
1、目的:明确营业员岗位职责,药品销售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2、适用范围:适用于营业员岗位。
3、责任人:营业员
4、内容:
4.1营业员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药品知识,了解药品性能,上岗前必须经过专业岗前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书。
4.2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4.3认真执行药品陈列管理制度,在养护员的指导下,将药品按药品陈列管理制度进行分类陈列,注意按药品储存条件要求分类陈列,做好温湿度检测记录、避光、防潮等工作,陈列药品质量。陈列药品做到分类准确、摆放整齐,标示清晰,价签标识与摆放准确等,方便顾客选购。
4.4认真执行处方药品销售管理制度,按规定和要求做好处方药的配方、发药工作。
4.5认真执行药品销售管理制度,按顾客需要正确引导货位,销售药品以药品使用说明书为依据,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用法、用量、注意事项及禁忌症,不夸大和误导顾客。
4.6严格执行公司《特殊管理的药品和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管理制度》、《药学服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
4.7销售近效期药品时告知顾客药品有效期,顾客用药安全。
4.8开具药品销售凭证,并做好处方药销售记录、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销售记录等。
4.9做好营业场所、货架、柜台、计量器具、工具、药品等的清洁卫生,保持干净、整洁、明亮。
4.10营业中及时补充商品,陈列饱满,及时规整摆放零乱的商品。做好顾客缺药登记工作,并不定期给顾客反馈药品到货情况。
4.11配合养护员做好陈列检查、温湿度监测调控和养护工作。
4.12发现质量有疑问的药品,及时向质量负责人反馈。
4.13收集和记录顾客用药后出现的不良反以及对药品质量的建议,及时向质量负责人反映。
4.14个人卫生、仪容仪表、礼仪服务符合公司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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