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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典型宣传工作的意见

来源:卫生部
2021-06-24 11: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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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办发〔2010〕8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部直属各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卫生典型宣传是卫生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对卫生工作的典型做法、典型成效、典型经验、典型事迹的宣传。多年来,各地围绕中心任务开展典型宣传,取得了良好效果,积累了一定经验。为凝聚人心,振奋士气,营造良好的深化医改和促进卫生发展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现就进一步做好卫生典型宣传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卫生典型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有利于内增素质,促使广大卫生工作者自觉承担起医改使命,全心全意为群众健康服务。宣传品德高尚、技术精湛的卫生典型,充分发挥其引导和示范作用,可以使卫生工作者坚定职业的荣誉感和认同感,增强医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弘扬救死扶伤精神,激发创先争优意识,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提高业务能力水平。

(二)有利于外树形象,增进广大人民群众对卫生工作的理解支持,形成推动医改的强大合力。深入挖掘和充分展现卫生工作者典型事迹,大力宣传深化医改工作成就,客观阐述医学科学的特点和医改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可以增进社会各界对卫生工作者的了解、理解和尊重,努力形成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和推动医改的良好局面。

(三)有利于营造环境,促进医药卫生事业健康持续发展,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成果。当前深化医改主要任务是紧紧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统筹推进五项重点改革。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卫生典型宣传,可以为医药卫生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促进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早日实现,使深化医改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二、围绕中心,大力开展卫生典型宣传工作

(四)结合深化医改工作开展典型宣传。宣传党中央关于医改的整体部署,宣传医改工作五项重点任务的进展、成就和给群众带来的实惠。宣传卫生系统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医改实践中的新思路、新做法、新突破、新经验。宣传广大卫生工作者积极投身医改实践,爱岗敬业,精益求精,勇于创新的职业风尚。宣传医改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使公众建立合理的预期。

(五)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开展典型宣传。在以"落实医改任务,提高服务水平,改进医德医风,加强基层组织"为总载体的创先争优活动中,积极发现和宣传典型,宣传"五个好"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宣传"五带头"的优秀共产党员,教育及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立足岗位创先争优,积极营造全系统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使创先争优成为全系统的价值取向。

(六)结合卫生行业特点开展典型宣传。结合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重大疫病防控、食品安全整顿等工作,以及行风建设、平安医院创建、医疗质量万里行、城乡对口支援等活动,深入挖掘和大力宣传医疗卫生一线的先进典型。既包括成就卓著享誉国内外的医药卫生专家学者,也包括扎根基层默默奉献的普通卫生工作者;既包括勇于冲锋陷阵的卫生应急、疫病控制和卫生监督人员,也包括服务我国外交大局的卫生援外人员;既包括服务优良、医患和谐的医疗机构,也包括服务规范、群众满意的公共卫生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七)结合行业评选表彰开展典型宣传。结合白求恩奖章、南丁格尔奖、人民健康好卫士、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全国优秀乡村医生等评选表彰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向先进学习活动。结合全国文明单位和"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创建活动,评选表彰能够在全国发挥示范作用的集体和个人,激励广大卫生工作者踊跃投身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三、精心策划,不断创新卫生典型宣传形式

(八)做好行业宣传,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通过报告会、座谈会、演讲、征文等形式开展典型宣传,促使全行业了解卫生改革发展大局,弘扬良好职业道德风尚,以典型为楷模,救死扶伤,无私奉献,爱岗敬业,刻苦钻研。

(九)鼓励大众参与,巩固典型的群众基础。通过民间海选、卫生机构公众开放日、文艺汇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发现和推荐卫生典型工作,使群众切身感受卫生事业发展,对卫生工作者更加理解和尊重,将卫生典型宣传植根基层,贴近群众。

(十)发挥媒体作用,扩大典型的宣传影响。发挥报刊、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的优势,同时积极利用网络、手机等新兴媒体,在主要媒体开设"和谐医患情"、"感动我的医务人员"等专栏,持续刊播卫生典型宣传内容。

(十一)创作文艺作品,提升典型的核心价值。以参加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评选、全国好新闻评选等活动为载体,组织创作反映卫生工作的报告文学、小说、话剧、戏曲、电影、纪录片、电视剧、动漫等文学艺术作品,使典型的核心价值得到凝炼提升,影响更加广泛持久。

(十二)加强方案策划,推进典型宣传实施。围绕卫生中心任务制定典型宣传方案,以常态宣传为基础,适时推出集中重点宣传。依托主要媒体为典型宣传载体,创新宣传品牌。善于总结经验,开展跨区域和跨行业的典型宣传工作交流。开展课题研究,探讨典型宣传的规律和方法,提高理论指导水平。四、切实加强卫生典型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将典型宣传工作打造成一把手工程。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要加强对典型宣传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指导,新闻宣传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各项任务,并配备专人负责典型宣传。要加强对典型宣传工作的管理,确定各项目标和措施,纳入单位考核机制进行监测、评价、督导和考核,对典型宣传的优秀工作者要给予表彰。要保证典型宣传专项经费的投入,并随卫生工作经费投入比例的增长而增加,切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十四)加强分工协作,将典型宣传工作打造成全员工程。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内部要建立多方参与、分工协作的典型宣传工作体系。党务部门和新闻宣传部门负责典型的挖掘、推荐和宣传,人事部门负责表彰,财务部门负责经费支持。各职能部门在制定重点工作方案时将典型宣传一并纳入,新闻宣传部门与职能部门加强沟通,主动向媒体提供新闻线索。要培养一支由卫生宣传管理人员、卫生各学科领域专业人员和新闻媒体人员组成的,有较强策划动员、新闻传播和风险沟通能力的典型宣传队伍。

(十五)建立健全机制,将典型宣传工作打造成可持续工程。要建立典型选树机制,采取组织倡导、基层推荐、公众参与、媒体挖掘、调研审批相结合的方式,定期推出"树得起、立得住、学得了"的先进典型。建立典型激励机制,将典型的宣传、学习和表彰有机结合,组织卫生系统学习典型,利用新闻媒体宣传典型,创作文艺作品升华典型,通过评选表彰提升典型。建立典型培育机制,培养、扶持和爱护典型,给典型以不竭的动力和源泉。建立典型评估机制,运用社会调查科学方法评价典型宣传效果,不断改进工作。建立互动联动机制,加强对各地典型宣传工作的督导检查和总结交流,加强与党委宣传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推荐人物和集体入选上级部门重大典型、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创先争优工作典型。

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原标题: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典型宣传工作的意见

文章来源:http://www.nhc.gov.cn/xcs/s7846/201103/66587707acc24b0d8e5907c0fd56760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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