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全国执业药师注册情况02-08
江西省药监局多措并举加强零售药店执业药师10-26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09-14
北京市药监局出台执业药师信用评价管理新举09-08
国卫医函〔2020〕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成员:
现决定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暂命名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简称“新冠肺炎”;英文名称为“Novel Coronavirus Pneumonia”,简称“NCP”。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0年2月7日
原标题: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暂命名事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jw.tjbh.gov.cn/contents/303/416944.html

微信好友
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