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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放宽

来源:青海省人民政府
2020-01-10 14:4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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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省的消息,我省发挥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多条好政策惠及企业和参保职工。今年起,我省放宽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继续加大对贫困地区的稳岗支持力度。

放宽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现行技能提升补贴政策申领条件由企业在职职工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及以上,且在青海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6个月及以上的,放宽至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参保职工当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且证书信息可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人事考试中心等全国联网查询系统上查询到的,由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技能提升补贴直接发放到职工的社会保障卡中。补贴标准和审核发放办法等继续按《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工作的通知》执行。

继续加大对贫困地区的稳岗支持力度。各地深入落实《关于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规定,对六州及所辖县的失业保险参保企业,继续执行企业稳岗返还标准提高到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60%的政策;并按规定将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的事业单位纳入稳岗返还和技能提升补贴政策范围。执行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

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青海省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达到启动条件时,我省及时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降低。(莫青)

文章原标题:【省】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放宽

文章来源:http://www.qh.gov.cn/zwgk/system/2019/07/10/01033536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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